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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递补报名名额!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专升本实施方案

2024-11-22| 责编:七洲教育| 查看:426| 评论:0| 来源: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发布《2025年专升本实施方案》,原则以各专业学生总成绩的前40%的比例排名的学生方可有报名资格,若排名前40%的成绩中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报名名额(七洲教育统招专升本助你遥遥领先筑梦向本科)。

依次递补报名名额!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专升本实施方案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25年专升本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2024)122号文件精神。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从2024年起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优选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25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省内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良。高职(专科)阶段专业成绩要求:我校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7号)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者。

  3.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审核要求

  1.成绩审核原则

  我校三年制普通专科(高职),包括高职扩招专业,需采取同一专业代码、同一人才培养方案为原则的专业成绩统一排名;五年制普通专科(高职)转段后同一专业代码、同一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专业成绩统一排名。


  2.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有效统计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前已完成修读课程的成绩;公共选修课(任选课)纳入成绩统计,但必须修够相应学分(6学分),否则不具备专升本考试资格。


  3.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根据核查的在校有效成绩,其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在校必修课程+选修成绩成绩总和

  缓考和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成绩计算,补考合格的课程成绩一律以60分计算。


  4.成绩排名规则

  1)根据相同学制、相同专业(专业方向)、相同人才培养方案为标准,按照专业学生总成绩的排序,原则以各专业学生总成绩的前40%的比例排名的学生方可有报名资格

  2)学籍异动(转专业、复学、降级等)的学生,按照异动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分数计算

  3)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参与排名

  4)若排名前40%的成绩中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报名名额。


  三、报名工作

  一)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4种。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报考条件并结合个人意愿,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报名。报名时确定的考生类别,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


  二)预报名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和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本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报名,自行向本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配合本校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2.申请免试、加分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附复印件两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3)《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申请表》(免试生提供)或《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加分申请表》(加分考生提供)。

  4)免试(加分)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提供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

  申请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时,四川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向本校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由本校汇总申请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外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加盖所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由本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2.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就读高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上传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由本校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本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获奖免试生资格由本校审核,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和考生加分资格由本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登录省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逾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在报名时按照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统一支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四、考试工作

  一)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

  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分理工农医类、非理工农医类2个类别组织考试。理工农医类考生考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非理工农医类考生考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各高职(专科)专业的考试类别及考试科目详见《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本专科专业对应指导目录》

  各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要求的通知》统一命制。各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450分。


  二)考试时间

  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于4月17日、1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5年专升本实施方案

  三)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我校具体负责实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试卷运送、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考试组织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至4月18日;退役大学生士兵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2日至4月17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考前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向本校申请修改,避免因信息差错耽误考试。


  五、免试及加分政策

  1.免试

  1)重大赛事获高级别奖项的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本校进行资格审核。

  2)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00-11:00。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及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3)获政府表彰奖励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行文表彰奖励的,符合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免试申请,本校进行资格审核。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2.加分

  1)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的项目成员,加5分;获得银奖、铜奖或四川省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加3分。

  2)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加3分。

  3)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

  所有拟享受免试及加分政策的考生,均须自行进行资格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免试及加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免试及加分政策


  3.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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