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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11-19| 责编:七洲教育| 查看:2489| 评论:0|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四川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生源院校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向生源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进行预报名...(七洲教育统招专升本助你遥遥领先筑梦向本科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四川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川教院〔2024〕123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及加分政策(试行)〉的通知》(川教〔2023〕69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四川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报考专升本: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者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二、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为四川省具备专升本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高校。各高校根据教育厅审核下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公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预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在生源院校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自行向生源院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及要求由生源院校通知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4日9:00至12月11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预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就读院校及专业、入学及毕业时间、入伍及退役时间等基本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2025年春季退役的考生上传本人服役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证明(模板见附件1)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预报名期间生源院校负责对本校预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兵进行资格审核。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省外院校预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资格审核。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通过预报名资格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4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报名和缴费。考生不得跨省重复报名,因重复报名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对因在部队服役,错过四川省规定报名时间,符合四川省专升本报考条件的2025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四川省将于2025年3月10日9:00-3月12日17:00组织1次补报名。满足补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主动联系生源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补报名时间内完成“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在统一组织补报名前,各生源院校应做好补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登记、提醒、证明材料收集及审核工作。


  四)资格复核及公示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高校公示后,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资格。


  四、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以下简称考查)。考查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00-11:00,内容详见《四川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要求》(附件2)。

  省内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本人所属生源院校参加考查;省外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统一安排在成都锦城学院考点参加考查。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于2025年4月12日至4月17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根据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查、考查成绩作为投档录取依据。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公布的各招生院校分专业计划,最多可填报3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包含1所招生院校和该校的1个招生专业。


  二)填报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简章以及四川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招生院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决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1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时间截止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六、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录取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即按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学校),即向该专业(学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考查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相关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征集志愿前公布。

  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入学复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退出现役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事关考生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退後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做好考试招生工作。各生源院校要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落实资格审核责任,确保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资格符合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统筹做好考查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考务工作培训和纪律教育,做好考生诚信考试教育,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工作,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要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贴心做好考生服务,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四川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9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要求

  一、原则与目的

  考查将深入实港阳光工程,始终坚持以“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为基本原则,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考查学生的政治素质,军事素养及综合能力,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查形式

  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不指定教材,每部分分值均为50分,考查满分200分。各部分考查内容如下:


  三、考查内容与分值

  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军事常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法律基础四个部分,不指定教材,每部分分值均为50分,考查满分200分。各部分考查内容如下:

  一)时事政治

  主要包括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党和政府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和国际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民生、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发生的重大事件。重点考查学生的时政素养和国际视野。


  二)军事常识

  主要包括国防知识、军事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等常识。重点考查考生的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军事常识和对毛泽东军事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等知识的掌握程度。


  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主要包括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及其内在规律,重点考查学生对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的掌握程度,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领会程度。


  四)法律基础

  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问题,掌握宪法基本知识,以及民事(自然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刑事(犯罪和刑事责任、侵犯财产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等)法律中的基本概念及规范。主要参考法律规范及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编第二章、第二编第六章、第五编、第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修正,第一编第二章第一节、第二编第四章、第五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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