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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进行2025届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2024-11-18| 责编:七洲教育| 查看:1529| 评论:0| 来源: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发布《关于进行2025届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考生报考资格,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七洲教育统招专升本助你遥遥领先筑梦向本科)。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进行2025届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关于进行2025届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学院各系:

  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47号),《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川教函〔202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确定2025届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实施方案。


  一、专升本报考总要求

  严格遵循《四川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调整方案》的要求。思想政治素质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成绩合格,自入学到网上系统报名前,此期间无任何院级处分或有处分但已被解除。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2025届三年制大专、五年制高职应届毕业生。考生报考资格,依据其专科阶段专业成绩在本校的排名确定,排名不得低于本校同年级同专业(专业方向)的前40%。

  二)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202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于2020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三)不得报考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专业成绩要求

  一)同一专业的确定依据和原则

  1.确定依据

  人才培养方案(或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中的课程体系。


  2.确定规则

  学院招生备案的专业作为一个专业。学徒制班与普通班分别确定排名。


  二)成绩排名课程范围

  1.三年制大专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必修课及以行政班开课的限选课。

  2.五年制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科阶段修读的必修课及以行政班开课的限选课。


  三)成绩排名课程计算时段截止时间

  1.三年制大专学生按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修读的必修课及以行政班开课的限选课计算。

  2.五年制高职学生按第四学年修读的必修课及以行政班开课的限选课计算。


  四)课程成绩的计算办法

  1.纳入成绩排名的所有课程第一次正常考试或者缓考后首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关于进行2025届学生专升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2.对于按国家政策允许免修的课程,有成绩计算规则的按规则执行,没有规则的按及格分值(60分)计算课程成绩。


  五)排名规则

  按照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参与成绩排名课程的第一次正常考试或者缓考后首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40%的学生具有专升本报考资格,若出现末位小数完全相同的情况,按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专业技术课的加权平均分二次排序(如仍有相同,再按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实践课依次排序)。


  六)特殊类别的处理方式

  1.退伍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获奖免试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具体政策,依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

  2.学籍异动(转专业、休学等)的学生,成绩按照异动后的所在年级专业纳入成绩排名范围内的课程进行计算。由于个人原因导致缺少必修课程首修成绩的或学业预警降级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四、成绩排名认定程序

  一)确定成绩排名课程

  1.各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纳入专升本成绩排名的课程。

  2.教务处审定各专业纳入专升本成绩排名的课程。


  二)计算各专业纳入专升本成绩排名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各系根据各专业确定纳入专升本成绩排名的课程计算加权平均分排名后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各系公示五个工作日。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奖免试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不纳入专业成绩前40%排名。


  五、报名资格审核

  一)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名资格按照第三点成绩排名办法由各系初审,教务处复审,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报名。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由学生本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各系初审、人民武装部复审后,由教务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再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三)获奖免试生资格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教务处审核、招生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审。

  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资格由学生工作部审核,交教务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考生加分资格由各系初审、教务处复审,审核合格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六、其他说明

  1.请各系按以上要求统计出各专业排名前60%的学生名单,,进入教务系统查询学生成绩排名流程,请于11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陈燕萍老师处。

  2.本方案仅适用于2025届学生,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本方案解释权归教务处。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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