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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名,最低本科学历!四川: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11月6日-12日报名

2024-11-4| 责编:七洲教育| 查看:2825| 评论:0| 来源:四川省人社厅 

  日前,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全省选调名额为1024名,选调最低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上午8:00……(七洲教育统招专升本助你遥遥领先筑梦向本科)详情公告如下:

最低本科学历!四川: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1024名)到基层工作公告 11月6日-12日报名

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2025年度全省选调名额为1024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国家各部委属、各省(区、市)属高校(即2024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国家部委或各省〈区、市〉的高校,详见附件2)和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等2025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二)在四川参加“大学生村官”(限全省统筹选聘人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2024年11月6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担任过建制村(社区)“两委”常职干部的人员(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人员),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及部门表彰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硕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2周岁以下(1991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3周岁。

  六)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职位条件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⑦校级及以上“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⑧取得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已满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等相应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上述条件均须在2024年11月6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项条件须为2024年11月6日前在大学就读期间取得。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24年11月6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①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②是现役军人的;③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④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⑤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⑥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⑧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资格审查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资格条件、综合表现、专业特长、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院所)、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选调计划表”“报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报考者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选调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3《报考指南》),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两份,报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等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13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675917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残疾军人证明。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4年12月3日至12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县乡级综合管理类笔试试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笔试考场设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5年1月6日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提交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的3倍,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零分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视情况在已参加笔试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人员中调剂志愿、缩减名额或适当放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推荐高校(院所)等单位审核签章的《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州)党委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参加四川省2025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考试,且已同招录机关签约的,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2月中下旬,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各职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选调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选调其他达到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确定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选调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或市(州)人事考试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选调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补充录用

  本次招考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出现空缺的职位,省委组织部将统一进行公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八、工作安排

  一)被录用人员在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要求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考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到所录用市(州)党委组织部报到。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选调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县(市、区)的职位,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该职位对应的一个县(市、区)。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选择顺序。

  二)录用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有编制空缺的乡镇机关工作,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根据各地编制、职数及工作需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人员(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高校名单为准,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艰苦边远地区(详见附件4)录用的人员,可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街道工作,之后按有关规定采取挂职、定点帮扶、到村任职等方式到乡镇、村锻炼。

  三)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选调生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和中央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对选调生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岗位。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监督,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十、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联系方式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926430、028-86626583。

  2.选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或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考试机构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scpta.com.cn/)公告。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

1.四川省2025年选调生计划表.xls

2.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名单.xls

附件3:报考指南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仔细阅读公告、《选调计划表》后,根据《选调计划表》选择职位编码、报考职位报名,并填写《四川省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推荐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资格初审通过后按网络提示打印,供资格审查及考察录用使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如职位编码或信息填写错误影响考录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如隐瞒涉及选调资格条件的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

  1.“姓名”栏,以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2.“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

  3.“出生年月”栏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时间填写,“入党时间”栏按组织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22-05-03”。不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在“入党时间”栏如实填写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生源地”栏填写考入大学前的毕业中学所在省、市(州)、县(市、区)。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

  5.“学历”“学位”栏,应届大学毕业生填写毕业时应授予的学历、学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本人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通过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和学位。

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学”“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不能填写不规范名称。学位需填全称,如“工学学士”。

  6.“毕业高校(院所)”栏,要求填写全称,不能填写简称。

  7.“所学专业”栏,填写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的考生,若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名称与相应学历层次选调专业名称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0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时须在专业名称后注明专业代码。

  8.“考生类别”栏,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9.“服务地所在市(州)”栏,填写服务地所在市(州)的全称,如“成都市”。只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填。

  10.“通讯地址”栏,填写个人现居住地详细地址,如“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XX大学XX楼XX栋)”。

  11.“联系电话”栏,填写便于联系的常用电话。“紧急联系人电话”栏,填写直系亲属、好友等的常用电话。

  12.“个人简历”栏,简单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在目前就读高校学习的截止时间,填写预计毕业的时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学习和工作经历

  2015-09   2018-06   在XX省XX市XX县XX学校读高中;

  2018-06   2022-09   在XX大学XX专业读本科;

  2022-09   2025-06   在XX大学XX专业读硕士研究生。

  (若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有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经历〉或有工作单位,请务必在此栏注明)

  13.“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负责人)”栏,填写在大学(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负责人的起止时间、具体职务等。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负责人较多的,填写主要的1—2项。如:

  2020.09-2021.07  担任XX大学XX学院XX系XX班班长;

  2021.09-2022.07  担任XX大学XX学院学生会主席。

  1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从事何类服务基层项目”栏,填写在川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类型(“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起止时间、服务地点。服务起止时间从报到上岗时起,至服务期满时止,起止时间到月。服务地点要填写服务地所在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全称或规范简称。只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填写“无”。如:

  2021.09-2023.07  XX市XX县XX乡大学生村官。

  15.“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各年度考核情况”栏,填写服务基层项目期间每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只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应届大学毕业生填写“无”。

  16.“奖惩情况(在大学就读期间或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栏,填写获得的表彰、奖励及受到的处分、处罚等。受处分、处罚等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没有奖惩的,填写“无”。如:

  2022-09  XX大学XX学院院级“三好学生”;证书落款单位:XX大学XX学院。

  2023-09  XX大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落款单位:XX大学。

  2024-06  因考试作弊,XX大学给予警告处分;作出处分决定单位:XX大学。

  17.“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或已退休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18.“高校(院所)院(系)党组织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意见”栏,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签署并鉴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

  “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意见”栏,应届大学毕业生由所在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并鉴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署并鉴章。

  “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审查意见”栏,由报考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查时签署并鉴章。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和考察录用时使用。


附件4:四川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攀枝花市(5个):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泸州市(2个):叙永县、古蔺县

  绵阳市(2个):平武县、北川县

  广元市(5个):朝天区、苍溪县、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

  乐山市(3个):金口河区、马边县、峨边县

  南充市(4个):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仪陇县

  宜宾市(4个):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

  广安市(1个):广安区

  达州市(2个):万源市、宣汉县

  巴中市(3个):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

  雅安市(6个):荥经县、石棉县、天全县、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

  阿坝州(13个):马尔康市、汶川县、理县、茂县、九寨沟县、松潘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18个):康定市、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乡城县、雅江县、甘孜县、稻城县、得荣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

  凉山州(17个):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市、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普格县、喜德县、越西县、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木里县

最低本科学历!四川:202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1024名)到基层工作公告 11月6日-12日报名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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