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学院发布2025年统招专升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七洲教育统招专升本培训/集训助你遥遥领先筑梦向本科)。 西昌学院 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西昌学院(中文名),Xichang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国标代码:10628。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 第四条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拓展留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办好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教育;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西昌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昌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标注“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安宁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邛海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 第六条 学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包括普通考生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退役大学生士兵批、获奖免试生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实行“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办法。 第六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学费标准与进入学校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在校学生学费标准一致。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四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已形成以奖、贷、勤、助、补为主的资助帮扶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解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不接受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转专业或转学申请。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招生咨询电话:0834-2580038 学校网址:https://www.xcc.edu.cn 第十八条 本简章由西昌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原题呈现]七洲教育命中2025年四川专升本考试《大学英语》97分 [原题呈现]七洲教育命中2025年四川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题型考点150分 [原题呈现]七洲教育命中2025年四川专升本《大学语文》102分 连续9年押中大小作文 [原题呈现]七洲教育命中2025年四川专升本《计算机基础》137分考前直播现场点题 |